論文計畫審查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2-05-23
論文計畫審查
- 研究生需於申請論文計畫審查前,完成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之「學術倫理教育」課程全部核心單元並通過總測驗取得至少6小時之修課證明。
- 論文計畫書之審查作業,需於舉行口試日前7日(含)以上提出申請,並填寫「碩士論文提案審查表」。(參照附檔一)
- 論文計畫書審查委員會由指導教授依研究生論文主題,遴選校內外相關領域助理教授級以上或具有博士學位之學者專家,含指導教授至少三位組成,以五位為上限。(參照附檔二、三)
- 論文計畫書審查上下學期須分別於10/31、4/30前完成,並於通過後至少一個月,方得進行碩士學位論文口試。
- 如有未盡事宜,依及本校學則等其他有關規定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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