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導教授申請 - 明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
跳到主要內容區
 

指導教授申請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2-05-23

指導教授申請

  • 研究生應於第二學期(碩一下)結束前,必須提出「碩士班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」並交由系主任簽核。(參照附檔一

  • 填寫「經營管理系碩士班論文題目專業度審核表」,向系辦公室申請論文題目審查,提交至系務會議審核。(參照附檔二

  • 如需變更指導教授,須經原任、新任指導教授及系主任之同意並提出「碩士班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單」。(參照附檔三

  • 如有未盡事宜,依及本校學則等其他有關規定辦理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