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導教授申請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2-05-23
指導教授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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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應於第二學期(碩一下)結束前,必須提出「碩士班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」並交由系主任簽核。(參照附檔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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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寫「經營管理系碩士班論文題目專業度審核表」,向系辦公室申請論文題目審查,提交至系務會議審核。(參照附檔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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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變更指導教授,須經原任、新任指導教授及系主任之同意並提出「碩士班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單」。(參照附檔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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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未盡事宜,依及本校學則等其他有關規定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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